12-20 22:34:46 浏览次数:184次 栏目:工作方案
乡镇处理森林火灾预案
根据《x市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》的精神,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。
一、分级负责
凡发生森林火灾,各行政村都应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及时组织补救。由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全权负责处理,必要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或求援。
二、火情报告
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,必须立即扑救并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报告,镇在组织扑救同时,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。
三、扑救预案
1、组织领导。发生火灾,镇政府、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的领导必须亲临现场,组织指挥扑救。发生重大火灾,向邻近乡、镇及森林防火指挥部求援。
2、扑火战术
(1)以人力扑救,发动当地村群众和森林扑救应急分队扑救为主,并辅以组织周围村的力量。
(2)林火起初尚处于低能量火时,采用及时报警,人海战术的方针,实施直接扑火,做到打早、打小、打了。
(3)林火已形成高能量火时,采用“牺牲局部,保存整体”的方针,以开防火隔离带间接扑救为主,特别要注意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,防止发生意外事故。严禁中小学生、儿童、妇女、老弱病残人员直接参加扑火。
3、扑火力量,以各村群众为主,辅以镇森林消防队,必要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所调集周边村参加扑救。遇重大森林火灾时,报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,请示支援。
4、森林火灾的报警和指挥扑救,遇到火灾及时拨打63415248,同时各村委自先组织当地群众进行扑救。
5、后勤保障。扑救森林火灾是全社会的责任,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,镇森林防火指挥所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,做好扑救的后勤保障工作。
(1)调动车辆输送扑火人员和所需物资。
(2)对扑火人员的个人损失,受伤人员的救治,死亡人员的抚恤等作出必要的安排。
四、火灾的处理
1、森林火灾扑救后,要注意保护现场,以便调查处理。
2、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及时向市防火指挥部上报森林火灾事故报告,内容包括起火地点、时间、起火原因、损失情况、扑救情况、当事人姓名住址、处理结果等。
3、凡发生火灾面积100亩以上重大森林火灾,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在三天内,书面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,对重大森林火灾的肇事者,符合立案标准的,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,追究其法律责任,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和村委会予以积极配合。
x镇人民政府
20xx年十月二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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